编辑: 645135144 2017-08-03

电话:13903983017 1.1.4 项目名称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IDU整体机柜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详见

第四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1.3.2 供货安装期 20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无处罚期内的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完整清晰的截图或拍照,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会议之日期限内.

3、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6.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1 预备会 不召开 2.2.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6月6日9时30分3.1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磋商文件中须附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款和

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所需证件的扫描或复印件.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60天3.4.1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9时30分.

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账号:1702029119201091597

4、递交形式: 1)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2)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

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出现以上情况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财政国库.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法人公章. 3.7.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7.5 装订要求 A4纸张,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建议豪华装订. 4.3.1 封套上写明

1、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2、供应商名称:

3、在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以前不得启封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副本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

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封面标注 正/副本 标志. 4.3.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会议室 4.3.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5.1 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 同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6.3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的构成: 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

专家成员的确定方式:采购人、监督人在磋商会议开始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1 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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