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07-16
关于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吴五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群众健康指数的几点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我县自2017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辽宁省2016-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辽环函[2016] 70号)、《关于竞争实施2016年度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函》(辽环函[2016]74号)以及丹东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丹东市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7]39号)、《宽甸满族自治县2017――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实施方案》要求,自2017年已经开展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重要一项工作任务就是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我县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主要是学习新宾县成功做法,一是按照"能不出门的不出门,能不出院的不出院,能烧的就分解燃烧,能埋的就深度填埋,能堆肥就家庭堆肥,能不扔的就不扔,能利用的就利用,能积攒的就积攒,能变卖的就变卖"的办法,实现垃圾家庭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农户达100%.二是乡镇政府给每户配备1到2个垃圾分类桶或按需配发垃圾分类包装袋;

在庭院内建一处沤粪池;

村委会根据农户投放距离和覆盖面,按需设立有毒有害垃圾投放箱;

在村部设立可回收不易变卖垃圾和不可回收不易腐烂垃圾收集存放间;

设立有毒有害垃圾存放间.村委会组织清运人员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按时收集农户不能处理的垃圾运至集中垃圾存放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环保局印制《农村主要垃圾分类处理一览表》、《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利用》宣传手册,达到每户一份;

县有线电视台、县报社和电台设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专栏;

乡镇政府在村庄主要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集中区设立永久性宣传标牌;

组建专业队伍进村组织村民集中播放宣传片,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2013-2015年,我县依托水丰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在牛毛坞镇等6乡镇新建了6座垃圾分选设施,采用村收集、集中清运、集中分选处理模式对乡镇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该分选设施可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分选出可燃垃圾,塑料垃圾、残土垃圾,建筑垃圾、金属垃圾共五种.其中,金属垃圾直接回收销售处理;

可燃垃圾进行气化处理,制成可燃气体,用于残土垃圾消毒灭菌、发电;

电用于厂内生产用能.塑料垃圾直接打包出售给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厂家,再生为塑料颗粒出售.残土垃圾售给矿山复垦、植树造林与园林绿化用土;

分选出少量的建筑垃圾等出售给建筑材料公司,制成新型免烧砖.上述项目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中塑料垃圾的处理问题,使之变废为宝,再生利用.

二、近年来,县政府对我县经销和使用农药的情况高度重视,提出了很多很好的监管措施.县农经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监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每年都定期对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对全县人民进行宣传、指导,防止农民滥用农药.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土壤进行测试,我县境域内不存在土壤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农药经营业户进行严格监管.县内农药经营业户所经营农药全部实行备案制度并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备案,我县农药监管情况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名列前茅. 我县在2014年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站,并在22个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都对地产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未检测到农药残留超标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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