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7-07-01
江西省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江西省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决定:

一、本公司设董事会,任命赵**、孙**、周**等三位同志为本公司董事.

二、本公司不设监事会,任命李**为本公司监事.

三、赵**在我公司任董事长职务,任命该同志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一致通过《江西省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或盖章: 赵*钱*孙*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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