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7-04-06

电话:(0411)82820228 传真:(0411)82821838 联系人:邢大巍 邮政编码:116001 E-mail:hongfeng-dl@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账号:2869

6230 2466 开户名称:大连鸿h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大连金普新区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专用车采购项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HFZC160904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专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C160904

2 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森林公安局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报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200元/份人民币,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大连鸿h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至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供货要求:

(一)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二)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质保期:一年.

7 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40000元人民币,B包:15000元人民币,C包:20000元人民币,D包:6000元人民币,E包:25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月日16:00前到大连鸿h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9:00―11:

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鸿h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帐号:2869

6230 2466 (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谈判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8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6份,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9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月日13:15-13:45整(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当面递交.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13:45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月日13:45整(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评分标准表).

13 合同签定: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4 其他要求: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费用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除总报价外,投标人应报出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厂家、性能、单价、以及组成部件的配置. 投标人应保证以上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15 本项目采购预算A包:228万元,B包:75.5万元,C包:152.1万元,D包:30.6万元,E包:13.8万元. 大连金普新区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专用车采购项目 投标人须知 项目编号:HFZC1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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