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7-04-05
黑龙江省工矿商贸企业 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函〔2011〕78号)要求,为做好工矿商贸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制度,特制订我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动态,为研究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重要依据,为做好明年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试点单位

(一)选取哈尔滨市、黑河市作为试点市.

(二)哈尔滨、黑河市各选择30个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三)试点企业要从各行业类型(具体行业分类见附件4)中,每个行业至少选取1个企业作为试点.

三、试点项目

(一)统计报表 此次试点工作需填报2类报表: 1.《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表)(ZJA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

2.《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表)(ZJB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

(二)统计指标 统计报表涉及的统计指标包括22项绝对数指标和16项相对数指标: 1.绝对数指标 从业人员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应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实际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在岗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实际在岗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检测点数、达标点数、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新改扩建项目数、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数、新增职业病人数、累计职业病人数. 2.相对数指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警示标识设置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在岗职业卫生培训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万名工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检测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职业健康检查率.

四、统计上报方式和时间

(一)上报方式 试点企业按要求填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表)进行上报并要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网络上报. 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的试点企业上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表),编制本辖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表),一并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并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上报.

(二)上报时间 2012年8月20日前,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要将2012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表)及2012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五、试点工作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一)组织管理 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可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试点工作,协助开展试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 试点企业负责本企业职业健康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