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7-03-03

(五)改造要求 1.加大宣传引导 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在各村村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并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要积极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农房抗震安全问题. 2.强化质量监管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加强对农房施工的指导和审查,从规划选址、设计方案、原材料和构配件使用、施工作业、竣工验收等环节着手,全程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对发现有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3.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特色风貌建设的通知》(琼建村〔2015〕93号)要求,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与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强特色风貌建设,特别是房屋外形设计、造型、装饰和色彩使用方面尽量做到突出本地特色,又实用、美观、大方.市规划、住建部门可推荐改造设计图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危改部门指导农户选用.市危改办将对选用市规划、住建部门推荐图集的改造户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实施农房建设风貌管理工作中,汇总设计图集、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户比例情况,并于年底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危改办. 4.完善改造户信息档案管理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门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各改造户的改造进度,填写和完善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农户档案资料包括:房屋鉴定书、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五保(低保、残疾)证明等复印件、农户收入证明、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户个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审批表、各级公示、协议、危房改造前、中、后的对比照片、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资料.建立健全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区政府、管委会需安排专人将农户申请的纸质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wfgz.mouhrd.gov.cn,密码咨询

电话:88689393),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 5.严格资金管理和拨付 根据各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危改任务安排,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按任务及时拨付到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海南省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建村〔2009〕211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政府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健全内控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按规定时间节点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改造户可申请领取补助资金,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经 一卡通 的形式直接拨付给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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