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7-02-09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

(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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