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01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8〕32号 关于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15万吨/年蒽油轻质化装置环保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15万吨/年蒽油轻质化装置环保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在原料蒽油和产品改质蒽油规模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在预处理工序将原料中的酚类物质提出作为产品外售,减少了生产工艺中的含酚废水处理压力,同时减少了后续加氢工序的氢耗量,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号)有关 安全环保原则 的要求,经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东经信改备〔2018〕002号),允许投资建设.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8年第10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符合要求.批复如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胜坨工业园胜景路以南、丰收路以东的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一套2万吨/年(以产品量计)萃取提酚装置,以现有15万吨/年蒽油轻质化装置常压塔侧线抽出的酚油馏分为原料进行提酚,提酚包括萃取工序、脱吡啶工序、粗酚精分工序,年产苯酚4758.4吨、邻甲酚4078.4吨、间对甲酚8957.6吨、二甲酚3039.2吨.项目公辅、储运、环保工程大部分依托现有工程,其余自建.项目提酚后的馏分油继续进入轻质化装置加工.项目总投资15234.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自备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并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

2、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1标准,2020年起执行表2 重点控制区 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味化.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设备.装置主要塔、器顶部设置泄压线,当系统压力过高时将油气送全厂低压瓦斯系统,进入干气管网;

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二甲酚、石油醚、丙三醇采用内浮顶储罐并加设氮封,呼吸废气引入油气回收设施处理;

技改项目装卸区采用液下装载、密闭装车技术,装车废气引入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处理;

石油醚、丙三醇原料卸车时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至带有氮封的相应储罐;

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定期实施LDAR;

厂界苯、甲苯、二甲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3标准,酚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中表2标准;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厂界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 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送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2中 间接排放 相关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目前厂区废水送垦利区利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待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废水排入胜坨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导热油、依托污水站新增污油送蒽油轻质化装置回炼;

污水站新增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依托现有火炬作为事故火炬;

建设200m3污水暂存池,依托现有3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COD、氨氮排放量为0.07吨/年、0.0035吨/年;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0.707吨/年、4.95吨/年、0.298吨/年、1.03吨/年,替代方案已经垦利区环保局确认.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各150米、依托的污水站200米围成的包络线.目前该距离内无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在该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医院等敏感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监测.

三、严格落实重大变化重新报批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严格落实 三同时 制度 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建设竣工后,你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 由垦利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送垦利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垦利区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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