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餐桌椅12万套,餐椅15万把木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0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餐桌椅12万套,餐椅15万把木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丁振颜 联系人 韩建峰 通讯地址 山东省阳信县经济69号 联系电话 0543-8222034 传真 0543-8222366 邮编

2518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369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253.3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6.7%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由港商陈明才与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合资兴建,成立于2001年,其中港商陈明才出资25%,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出资75%. 随着市场需求的改变以及环保意识的增强,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新建年产餐桌椅12万套,餐椅15万把木器加工项目.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使用水性漆及UV漆辊涂生产线,以适应市场及环保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餐桌椅12万套,餐椅15万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十、家具制造业 中的 其他 ,本项目应依法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年产餐桌椅12万套,餐椅15万把木器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项目,属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相关内容,未对建设项目生产规模、设备选型以及生产工艺方案等作出鼓励、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属于允许类. 故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项目;

项目位于山东省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369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见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阳信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月湖水库――雾蓿洼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阳信县生态保护红线区见表1 表1 阳信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所在县市 一类红线区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边界描述 面积(km2) 月湖水库―雾蓿洼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B1-03 滨州市无棣县、阳信县 水库库区大坝截渗沟外边界范围内的区域 5.36 水源涵养 水库 包含月湖水库、仙鹤湖水库、雾蓿洼水库 本项目位于阳信县工业一路369号,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东南侧2.26km的仙鹤湖水库.因此该项目不在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生态红线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详见图1 图1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滨州市 (2)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水、电,生产、生活用水由阳信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年用新鲜水量为5012.16m3/a;

供电由阳信县电网统一供给,年用电量166.3万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不能满足要求.本项目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阳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杨河;

含尘废气、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噪声厂界达标;

固废均不外排.本项目废气特征因子为颗粒物、VOCs、SO2和NOX,与其相关因子环境质量因子达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家具制造业,不在该功能区负面清单内.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4、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2 表2 项目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方案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位于山东阳信经济开发区 符合 木质家具行业要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 本项目使用水性漆、UV漆 符合 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 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 符合 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光氧+活性炭吸附 符合 由上表2分析知,本项目建设满足《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要求.

5、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符合性分析 本建设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符合性分析见表3 表 3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4.3.1 企业经营者应每月记录使用含VOCs的物料名称、VOCs含量百分比、购入量、使用量和输出量等资料. 本环评要求企业经营者每月记录使用漆名称、VOCs含量百分比、购入量、使用量和输出量等资料. 符合 4.3.2 盛放含有VOCs物料的容器应采取密闭化措施. 本环评要求盛放漆的包装桶密闭 符合 4.3.3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家具生产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本环评要求企业喷漆烘干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余废气集中收集,经水帘+喷淋塔+活性炭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4.4.1 排气筒的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 本项目喷漆、晾干废气集中收集,经水帘+喷淋塔+活性炭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经上表3分析得知,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的要求.

6、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无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项目建设地点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卫生防护距离100m内无常住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因此,阳信县欧亚木器有限公司项目选址此处是基本合理可行的.

7、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369号,根据阳信县建设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见附件2)

8、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筑面积14253.37m2,位于山东省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369号,厂区在工业一路北侧,从厂区正中由南向北依次为办公楼、车棚、设备仓库及木材中转仓、餐桌车间、餐椅车间、UV辊涂车间、涂胶车间、北吊线喷漆车间,厂区西侧由南向北依次为南吊线喷漆车间、静止喷涂车间.(项目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布置紧凑,人货流动畅通,并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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