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7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粉碎项目;
(2)建设地点:惠民县皂户李镇经贸园区 (3)项目投资:1100万元;
(4)建设单位:山东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王平,联系
电话:15762110818;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魏工;
18612887779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投产后将达到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产生的有机废气;
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以及清洗废水等;
噪声主要是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各类生产固废.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勘察、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噪声以及固废等环境影响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具体为项目所在地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主要调查事项为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公众对项目各环境要素影响的认可程度、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5、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6、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7、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