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07
山东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粉碎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山东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粉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粉碎项目;

(2)建设地点:惠民县皂户李镇经贸园区 (3)项目投资:1100万元;

(4)建设单位:山东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王平,联系

电话:15762110818;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魏工;

18612887779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投产后将达到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产生的有机废气;

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以及清洗废水等;

噪声主要是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各类生产固废.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勘察、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噪声以及固废等环境影响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具体为项目所在地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主要调查事项为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公众对项目各环境要素影响的认可程度、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5、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6、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7、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邦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反映.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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