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6-12-24
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文件项目编号:GZGXZJ2016-015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16年5月 中国 湛江 目录

第一篇 报价邀请书

第二篇 报价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质疑函格式 附件四: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第一篇 报价邀请书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为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ZGXZJ2016-015)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5月 日起至 2016年5月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64868.5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捌佰陆拾捌元伍角).

四、采购项目的性质:竞争性谈判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厨房设备采购

六、合格的报价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5月23 日起至2016年5月27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2室)凭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谈判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报名时无需提供);

3) 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报价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2室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31 日上午9时00分至2016年5月31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

一、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评审时间:2016年5月31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

二、报价评审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2室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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