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6-11-08
**本页无需打印* 课表定稿后任务书及课表调改说明 教师提出的任务书及课表调改申请及方案应符合《课表编排和调课规定》(华交教〔2017〕128号),现将相关条款摘要如下: 第二条 课表编排应充分考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原则.

第三条 课表编排在时间上须坚持"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的原则. 第七条 每门课程一次安排2 节课教学(周学时为3 或5 的课程按单双周编排).同一门课程一天不可多次排课. 第八条 每位教师每天排课不得超过4 节(体育课、艺术设计类课程、实验课程除外). 第九条 合理安排学生的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不允许随意压缩教学周次,保持学生周学时均衡,学生每周上课不得超过26 节;

保持一周内每天学时均衡,学生每天上课不超过6 节(公共任选课、重修课不计入). 本页无需打印* 任务书/课表调整申请表 (一张申请表只填写一门课程) 学院名称 教学院长意见 任务书信息 (根据教务任务书填写) 上课学期 同意任务书调整 同意排课调整 同意任务书及排课调整 教学院长签字: 课程名称 合并班级 教学班名称 调整原因 任务书调改(如需调改请勾选后填写相关内容) 教师调整 原教师姓名 更换教师姓名 调整内容 教研科意见 排课调整(如需调改请勾选后填写相关内容) 当前课表 截图 请将当前课表截图在此(如需调整课表此项必填) 原排课 拟调整方案 教师 周次 星期 节次 教室 教师 周次 星期 节次 教室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涉及其他教师签名: 年月日拟调整方案可行 教学秘书签名: 年月日说明:

1、如仅调改教学任务书,此表提供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8-310)审批,一份交学院存档;

2、如仅调整课表,此表提供一式二份,一份教务处交教务科(8-109)办理,一份交学院存档;

3、如需调改教学任务书并调整课表,此表提供一式三份,交教务处教研科(8-310)审批,通过后一份交教务科(8-109)调整课表,一份交学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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