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6-11-08 |
现将调整后的评估所需材料一览表(材料5-12月11日修订稿)送达,以前与此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所需上交材料有样表的请一定要按样表填写完整,无样表、规范的由三级指标负责部门统一规范和要求.12月11日修订稿中仅规定了材料最后上交的时间,但考虑有些材料形成的阶段性和评估工作的紧迫性,请相关部门能按学期及时收集、整理已形成的材料并交三级指标负责部门审核汇总后交评估办存档保管;
有些可缓交的材料也请提前拿出模本,以待随时修改和补充;
能一步到位的材料尽量一步到位.未尽事宜,请查阅校园网评估专栏和评估专用邮箱.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提交书面材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4625622或发函pgb200608@163.com咨询. 评估办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