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8-0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2000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陕西美富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毛予晖 联系人 唐文琦 通讯地址 渭南市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联系电话

13379130622 传真/邮政编码

715100 建设地点 渭南市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立项审批部 门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金属家具制造(C2130) 占地面积(平方米)

386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1.

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3.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概述

1、项目特点 金属家具极具个性风采,门类品种多样、物美价廉、具有美学价值等特点,使得金属家具受到人民群众一致的追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陕西美富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渭南市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又名 大荔科技产业园区 )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其经营范围主要是文件柜、更衣柜、不锈钢柜、消防柜、工具柜等的生产、销售及维修.根据市场需求,陕西美富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在渭南市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年产12000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 ,项目租赁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现有厂房2000m

2、宿舍1800m2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办公家具年生产规模可达12000套. 根据调查,《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纳米粉体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2日通过技术评审会,2018年1月22日经渭南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渭环批复[2018]7号,目前未申请验收.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陕西美富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委托,由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美富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2000套办公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已取得陕西省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项目租用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根据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用地为工矿仓储用地,土地性质符合建设要求. 园区于2009年由陕西中晟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编完成了《大荔科技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置农业产业、畜牧业、棉纺产业、机械电子和综合工业园.园区已于2016年底完成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的排水体系已全部配套,井字路网框架已建成,主干道绿化已显成效,双馈路供电已经实现,通信网络已全面完备,园区的发展定位是优势资源为依托.开发区规划总体布局为 一区四园 ,其中 一区 为:综合服务区;

四园 分别为:现代农业园、科技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和农业机械园. 《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11月23日取得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件(渭环审发[2009]113号),根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对入园企业提出限制要求如下: 根据科技产业园区的规划和产业定位,对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主要包括: (1)不符合大荔科技产业园区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

(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65%的项目;

(3)废水含有难降解的污染物、 三致 污染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

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

(4)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的企业,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5)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正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6)禁止准入行业主要为造纸业、味精制造、白酒制造、电池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

(7)限制准入行业主要为饮料制造、调味品、发酵品制造、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以及淀粉制造. 除禁止以外的项目,园区均可考虑进入,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做到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正常生产时做到达标排放,以及做到事故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项目位于农产品加工园中的 农业副产品加工区 ,为家具制造项目,且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准入行业. 本项目已取得《大荔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美富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入园的批复》(荔科园发[2019]4号),同意本公司作为入园企业,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故本项目符合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 (3)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见下表. 表1 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政策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①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②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 本项目属金属家具制造业,且项目拟建地为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园区. 项目喷塑工序所采用的塑粉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烘干固化工序会产生少量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防治技术政策》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

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符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田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修订版)》(陕政发【2018】29号) 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涉气污染源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 企业采取环境管理等措施,对有机废气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开 符合 关中地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项目生产的产品以及使用的原料均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物质 符合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VOCS的整治工作.严格施工扬尘监督.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要求. 本项目有机废气设置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施工场地. 符合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本项目有机废气设置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大荔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符合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田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修订版)》(陕政发【2018】29号)中相关要求. (4)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大荔县陕西通用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营运期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热风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生活污水、固体废物、设备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在实施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工程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影响均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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