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6-10-26

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赣环评函【2018】54号)的要求(附件5).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十

二、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新余市生态保护空间保护红线图件,新余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仰天岗森林公园(沪昆高速南面区域)、狮子口水库区、大广高速以西的仙女湖景区.本项目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开发区章家山路459号,不在新余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图1 新余市生态红线图 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线杆的生产,租用现有厂房,选用低能耗的国内先进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水、柴油等资源,通过项目《节能报告》可知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3)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新余市环境功能区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区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项目水污染物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及新余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净化后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现代装备制造园引进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和设备进入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要符合新余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技术和设备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 本项目为太阳能电线杆制造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新余市袁河经开区现代装备制造园产业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开发区章家山路459号内原新余欧德光电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用于项目生产,该企业2014年已停止生产,该厂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新余欧德光电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电灯灯头,原料主要为铝板、喷塑粉等,原料和产品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仅产生少量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开发区,场地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内,地理坐标为地理坐标北纬27047′12.626″,东经114........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