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10-10

(二)类型. 示范基地以产业集聚和产业园区为主要形态,智能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应用服务等企业较为集中,初步形成从数控机床到智能机器人,从硬件、软件到信息技术集成服务的智能制造产业链,并在相关行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设备换人、智能技术应用等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的示范应用推广.

三、入选条件

(一)产业空间集聚 1.基地具有相对集中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原则上要有明确的产业园区边界或在现有产业园区内划定特别功能区. 2.基地规划建设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亩,并已预留足够可开发的土地空间,智能装备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相对集中入园.

(二)产业发展基础 产业规模和发展潜力.智能制造产业主导地位突出,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品牌影响力;

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对所在地区的产业支撑、带动、示范作用较强. 2.龙头企业.基地拥有3家以上智能装备制造或系统集成服务龙头企业,或10家以上产业链相关企业,初步形成龙头企业为主体、专业化分工、上下游产业协作配套的制造体系.

(三)应用示范项目 以基地为中心,辐射至基地所在地市及省内其他相关地区,在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食品医药、五金模具、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摩托车等对智能制造应用需求较强的领域中,实施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应用重大示范项目,对区域内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

(四)创新能力 1.基地内的企业一半以上建立了专职研发机构,拥有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2.龙头企业近3年有申请及新增授权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专利,牵头组建或正在组建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或参与了全省同类型产业联盟. 3.拥有或正在建设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服务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检验检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融资服务等平台,可以为基地内企业提供专业性公共服务.

(五)产业发展政策 1.市政府已出台或已开始研究制定基地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方向. 2.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有扶持基地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投资环境较好,当地政府重视招商引资工作. 培育建设目标 基地培育建设期一般为3年,培育期满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产业发展目标 1.智能制造相关产业总产值达到或超过3年发展的预期目标,并且增加值占当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在10%以上. 2.智能制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当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或年均增长20%以上. 3.新增智能制造相关产业项目不少于5个. 税收 基地智能制造规模以上企业年均税收增速不低于25%.

(三)龙头企业 基地内产值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3家以上.有一批相关企业因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而入园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能力建设作用明显.

(四)创新能力 入驻基地的智能制造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不低于3%,其中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 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5家以上. 基地内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量年平均增速不低于20%. 建成2-3个为智能制造产业服务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资质认证、融资、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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