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6-09-10
编号:LYGF-2018-1101 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说明 1.

本合同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限定住房面积、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6.本合同条款由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7.本合同除签署部分外,一律用打印机打印填写. 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邮政编码:联系

电话: 买受人: 【√本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中国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本人】【*委托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共有产权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保障性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属于: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②两限房;

③其他: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 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 至.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保障性住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销售依据 保障性住房销售批准机关为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文号:销售价格核准机关为连云港市物价局,文号:买受人必须持有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的房源分配通知单,且本合同所购房源应与房源分配通知单确认房源一致. 第四条 买受人所购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为【 现房】 【 期房】,座落 小区第 幢 单元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 住宅,属*结构,层高为 * 米,建筑层数地上 * 层,地下 * 层.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五条 计价方式、价款以及产权份额约定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保障性住房价款: 1.核定保障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金额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2.超出核定保障标准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金额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3.(储藏室、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金额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该户购买房屋金额合计:小写:大写(人民币) 4.以上房价款不包括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费用. 5.根据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人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份额为:、买受人 共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份额为:.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房屋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不动产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空白 空白 空白 空白 2.合同约定面积与不动产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房价款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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