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8-04
公安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17-421022-F52-D01-0037 项目名称:公安县学生食堂节能灶 采购人:公安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二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磋商项目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公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2017]3121号计划函要求,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公安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学生食堂节能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通过网上发布公告方式征集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7-421022-F52-D01-0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食堂节能灶

三、采购内容:节能灶

四、采购预算:68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节能灶等设备;

3、供应商须是相关产品制造商或者是相关产品的代理销售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须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供应商应提供社保证明及缴费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二份合同书);

6、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现场踏勘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考察现场,并完全了解项目的范围地点、编制难度及要求.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直接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或 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栏目(http://www.gongan.gov.cn/jzgax/)进行下载.

2、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0 :00时,逾期送到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3室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员:徐云国、罗曼 联系

电话:0716-

5220051、5153821

十、联系方式 公安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王朝晖 联系

电话:13508617598?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河路 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佳、王静 联系

电话:0716-

5220059、0716-5153821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公安县学生食堂节能灶 编号: 2017-421022-F52-D01-0037

2 磋商组织人: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3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4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节能灶等设备;

3、供应商须是相关产品制造商或者是相关产品的代理销售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须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供应商应提供社保证明及缴费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二份合同书);

6、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磋商有效期:磋商后30日历天

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3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日10:00时(北京时间)

8 磋商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9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6月29日10:00时磋商地点: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3室10 最高限价:68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属无效标.

11 *产品交付期和质保期:合同生效后五十个日历天内送货至指定各中小学校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质保期:三年.

12 付款方式:公安县各中小学校全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年内按程序付货款95%.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3 特别说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人授权书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资格要求,且提供近一年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被委托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出席磋商采购)

14 *资质原件要求:请各投标人提供各类资质原件(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进行投标.如果未提供的视为不响应此次投标.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公安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学生食堂节能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定义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 采购人 系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 公安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 磋商组织人 系指 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服务 系指本磋商文件中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各项工作.

3、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3.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2 供应商 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需与报名登记名称一致). 3.3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前附表第4款). 3.3.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3.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3 供应商应具有本磋商文件规定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4、联合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参加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组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人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开始时间前五日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磋商组织人,磋商组织人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事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磋商开始前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布在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栏,并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磋商组织人有权推迟送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日期. 注:所有答复、修改、变更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公布在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栏上,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网站内容的更正、补充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响应文件 9.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磋商声明;

10.2 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 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10.3 按照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11、磋商声明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声明、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等. 11.2 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将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合同签订后不作调整.报价应包括拟提供服务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还包含投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证明文件 12.1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本磋商文件

第二章 总则 中明确的 合格的供应商 的要求. 12.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12.3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制作并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3、磋商保证金(无)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三十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磋商组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 (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5.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的字样. 16.2信封均应注明: (1) 按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明的地址送达磋商组织人;

(2) 注明磋商项目名称、编号及 请勿在2017年月日时之前启封 的字样. 16.3 信封应写明供应商名称,以便在磋商响应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 时能原封退回. 16.4 如果信封未按第16.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磋商组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6.5 磋商组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7.1 磋商组织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磋商组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组织人,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磋商组织人之日为准. 19.2 修改文件应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 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组织人. 19.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磋商与确定成交

20、磋商 20.1 磋商组织人将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2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0.3 磋商开始前将由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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