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6-03-17
关于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参加全国 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 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应当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

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工作实际,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通过初级以上辐射安全培训.同时,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目前,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证均已过期,应该进行再培训,为落实国务院条例要求,提高我市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能力水平,请附件所列人员按照计划参加培训. 附件:2014年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培训计划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2014年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培训计划 时间 地点 人员名单 3月 四川大学 王宝印、李海、任时平、刘灏、范文辉、蔡华晨、庄迎、葛春晖 4月 清华大学 李飞、王为光、胡爱文、黄青愿、张利娟、徐志浩、许华、徐浩锋、丁天舒、朱铭 赵北京、陶溢文 6月 苏州大学 夏竹青、崔斌、金配营、李旭、吕千里、刘慧娟、陆振飞 7月 四川大学 陆晓燕 11月 四川大学 余鸿伟、徐新民、周赦、张苹、姜春燕 11月 环保部辐射监测技术中心 李金喜、陶勇 共印12份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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