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6-03-17
民政部培训中心 民培字〔2009〕23号 关于举办殡葬管理岗位研修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社会事务处、殡葬管理处): 为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更新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和的通知》(民办发〔2009〕3号)和《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印发2009年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民培字〔2009〕1号)要求,决定举办4期"殡葬管理岗位研修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探讨;

(二)殡葬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问题;

(三)殡葬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解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四)殡葬服务礼仪规范、服务质量和标准化问题;

(五)殡葬机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写实务;

(六)现代殡葬新技术及其应用;

(七)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公墓建设和管理问题;

(八)民生视角下的殡葬公共服务问题;

(九)殡葬热点问题探讨、交流;

(十)殡葬机构实地考察和交流.

二、培训对象 民政局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

公墓、殡葬管理所、殡仪服务中心、殡仪馆管理岗位的有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班次 培训时间 地点 第一期 6月19日至25日北京第二期 7月17日至22日大连第三期 8月7日至12日长春第四期 10月20日至25日北京第一天为报到时间,每期培训时间5天,每期培训24标准学时.

四、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颁发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证书》(在民政部有关网站上公告),作为参加岗位能力培训和考核、晋升职务的重要凭证.请带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证书使用).

五、其他 培训费860元/人,证书、教材资料费120元/人,在京食宿费140元/人/天,考察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报销. 请将本通知向民政系统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发,组织有关同志参加.请将报名表传真至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电话010-61595420/5442/1726,E-mail:mzbpx@163.com,联系人:孙老师、赵老师. 报名表、报到通知和其他信息可从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www.ccacollege.cn)"民院公告"或者"能力培训"之"培训动态"下载. 附件:《殡葬管理岗位研修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 殡葬管理岗位研修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姓名性别 职务 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邮编) 电话(区号) 手机传真 【乘车路线】

(一)以省或地市(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乘坐同一车次(航班)人数超过6人者,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接站(场).请各地在机(火车)票确定以后,于开班前3天告知会务组具体的时间、航班号(火车车次)和地点,以便安排接站.

(二)分散报到者,请按照以下乘车线路自行前往: 1.从北京西站乘52路公共汽车转乘地铁到八王坟(大望路)下车,转乘到燕郊学院街的930路公交车(车费5元),学院街下车西行20米即到;

如搭乘出租车从北京西站到民政部培训中心车费130元左右. 2.从北京站乘坐地铁到大望路下车,转乘到燕郊学院街的930路公共汽车,学院街下车西行20米即到;

如搭乘出租车从北京站到民政部培训中心车费100元左右. 3.从机场下车乘坐机场大巴(16元)到国贸站下车,东行1000米到八王坟转乘到燕郊的930路公共汽车,学院街下车西行20米即到;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