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6-03-10

2013、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2014机械台班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常建(2014)279号文、苏建价(2014)448号文、苏建价〔2016〕154号文等规范、文件编制.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包方和承办方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5)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常建【2014】279号文规定和清单、纪要的规定执行,具体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费率见后工程量清单),不得更改.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其他费率均为可竞争费率,由投标单位根据各自情况自报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 (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有关费用承包人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 (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7)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最新计价规范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述确定综合单价(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承担的风险费用.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8)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

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

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按报价中费率最低执行);

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招标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