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0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四 批201

7 年9月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3 白沙朱碧江农场在朱碧江边挖沙,江水被污染,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白沙 生态、水 8月24日晚上22点30分,联合调查小组主要对非法采砂可疑点珠碧江农场1队及珠碧江农场2队两个地方进行巡查工作,对调查水面是否存在采砂作业行为或存在采砂平台及抽砂船等采砂设备、周边是否存堆砂点及周边环境生态是否遭到破坏、附近是否存在运输交通车辆、铲车等设备及查看道路路面是否有运砂车辆痕迹.经过详细排查,珠碧江农场1队及珠碧江2队均未发现存在非法采砂作业.为了对珠碧江流域内有效打击、遏制非法采砂行为,我县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方法,严厉打击各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8月24月至8月30日打击非法采砂巡查小组开展对珠碧江沿线进行巡查工作,主要巡查范围:珠碧江农场1队、珠碧江农场2队、珠碧江木材厂、珠碧江供水厂、珠碧江农场茶山桥、龙江农场30队、龙江农场25队、龙江农场15队等可疑点.8月29日,巡查小组在珠碧江农场茶山桥发现一抽砂平台但没有采砂行为,现场当即采取打击行动,联合珠碧江居及珠碧江派出所共8人,对该非法采砂点进行捣毁.其他巡查点均为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及相关采砂设备. 属实

一、处理措施 对珠碧江茶山桥发现的1座抽砂平台,进行捣毁并立案进行调查.

二、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对珠碧江沿线非法采砂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县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非法采砂行为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河段制定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严格按照修复方案进行修复工作. 2. 按照河道采砂规划,合理设置合法的河砂开采区,避免 一刀切 的做法,单靠打击无法彻底堵住非法采砂行为,只会导致砂价上涨,受利益驱使行为而不断冒出的非法采砂行为,做到 疏堵结合 方可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3.交通部门针对造成损坏的县乡道路制定整改方案,对从非法采砂点运输河砂的车辆进行查处. 无2D14072 白沙龙江农场距居住区20-30米处有一高峰猪场,已营业多年,散发臭味,滋生蚊虫. 白沙 大气 企业名称:白沙绿岭畜牧有限公司,该猪场原名称为龙江高峰猪场.由海南省国营龙江农场租赁给白沙绿岭畜牧有限公司经营.公司于2008年1月成立,主要是生猪饲养及销售.企业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环评手续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0亩,有建设雨污分流和沼气系统等环保措施.养殖场常年存栏生猪1620头,生猪年出栏3000头.生产区有:母猪栏、产房、保育舍、育肥舍、隔离舍等辅助工程.但距离居民点30米左右,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投诉件之前,县政府已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环境问题排查,白沙绿岭畜牧有限公司猪场的污染问题已经列入重点整改计划,并于2017年8月4日对该猪场下达了限期清场停止养殖通知(白畜函[2017]33号).由于猪场养殖年限久,养殖栏舍设施相对老旧,环境较差,养殖臭气对周边居民有影响,容易滋生蚊虫.猪场所在区域划分为 畜禽养殖禁养区 ,按要求猪场需在2017年前关停、搬迁或转产.养猪地点不符合现代养殖的需求,企业也计划另选址建新场,但由于用地问题没得到解决,一直滞留在原地养殖. 属实 一是已下达限期清场停止养殖通知,要求养殖场逐步实施规模减产,停止养殖. 二是深入养殖场进行思想动员工作,配合养殖场做好养殖数量清点和减产计划.目前,该企业已制定关停计划,由于养殖规模大,拟采取逐步减少养殖方式,2017年12月底全面停止养殖,关闭猪场.我县正在编制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关停和搬迁补偿工作方案,确保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无3D14080 保亭县新政镇新政四队脚下桥旁一家屠宰场(规模几十头)废水直排入脚下河,造成环境污染,已持续10年. 保亭 水 信访人反映的新政生猪屠宰场位于新政镇脚下河旁约100米处,2010年保亭县人民政府为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保屠准字4600172606号),2016年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名单的公告》(琼农字〔2016〕78号)确定新政生猪屠宰场为具备生猪定点资格的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每日产生的污水经 三级 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到脚下河中. 经核查:新政镇屠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排污处理设施简陋,污水经 三级 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外排到脚下河中,不能适应现代环保排放的要求.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我县于8月25日向新政屠宰场下达《关于对新政生猪屠宰场污水排放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其进行升级改造,做好排污治理工作. 整改情况: 我县制定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屠宰场(点)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因临近新政镇屠宰场的三道镇屠宰场因排污不达标,已被关停,为保障当地猪肉市场供应和稳定,我县将三道镇的屠宰生产移至新政镇屠宰场;

由于临近的响水镇屠宰场需承担毛岸地区的肉品供应(因毛岸代宰点排污不达标, 8月24日已被关停),考虑到新政镇地区猪肉供应问题,暂时不能将新政镇屠宰场进行关停.临时采取边屠宰生猪边清理污水的方式,每15天清理一次化粪池,化粪池水用于农业灌溉,使屠宰污水不排到脚下河中. 我县将积极监督指导新政镇屠宰场污水清运工作、监督检查污水排放和水质监测工作,并对升级改造后的屠宰场排污设施进行评估验收.(2017年8月26日至12月31日) 问题解决情况: 目前信访人反映的污水排放的问题,考虑到既要保障当地市场肉品供应,又不能将屠宰污水直排到脚下河中.采取边屠宰生猪边清理污水的方式,每隔15天清理一次化粪池中的污水,化粪池水用于农业灌溉,以确保污水不外排.8月30日,该屠宰场已将化粪池清理完毕,污染得到初步解决,待三道镇屠宰场升级改造完工后,再新政镇屠宰场关停,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污水达标排放. 无4D15007 昌江海尾镇老渔政办公楼旁有一居民养猪(约30头),臭气熏天,无人管理,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昌江 大气 该养殖场位于海尾社区第二联居民区内,周边都是居民楼,由于气味较大,邻居对此反应较大;

该养殖场排粪污水0.8-1吨/日,没有经过处理排入码头,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另该养殖户已自行做好相关猪群防疫工作 属实 目前养猪户已将养殖场所卫生进行清扫并将出栏肉猪6头进行销售处理,剩余15头猪,海尾镇政府将继续引导养殖户停止在城镇区域养猪并将未处理污水直接排放码头问题,寻找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接收养殖户存栏生猪进行妥善转移安置. 无5D15021 昌江海尾镇大安村委会三家村路口积满生活污水和雨水,水深达半米.该问题已持续1-2年. 昌江 水 现场调查,该路段路况目前良好,无损坏等现象,是三加村群众进出村的生活通道.由于此处地处低洼,下雨时雨水汇集到此,形成水洼,加之路口两旁建设有两栋楼房,阻碍积水向四周排出,且又无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导致此路段长期积水,造成村民出行、生产不便. 属实 海尾镇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并请施工方提供处理意见.工作组预计九月初进行施工整治该路段积水问题,对该路段进行整体填高处理,让雨水排向周围农田,以达到长期消除积水效果. 无6D14058 昌江石碌镇华兴路22号农械场宿舍106号门前有一污水沟,散发臭味长达十年.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往水沟里丢弃,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昌江 水、大气 经调查了解到由于近年来排水沟周边居民私人建房,导致排水空间减小.现场也可以观察到部分建筑已挤占到排水沟,个别建筑已完全占压在排水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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