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2-2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城关中学 地?址:灵台县溪河南路 联系人:周向阳 电??话:13519033181 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话:1537920383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说明1.1 采购人名称:灵台县城关中学 采购人地址:灵台县皇甫路 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的编制7.1 投标语言: 中文 10.2 投标报价:最终总报价(完税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伴随服务费等).不许提供备选投标报价方案. 14.1 投标保证金金额: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LTJYRCDJ2017272

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48小内前将电汇凭证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72598115@qq.com(邮件名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由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查账,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14.3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5.1 投标有效期:90天16.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两份(光盘和U盘各一份).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5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人社局二楼). 开标和评标21.1 开标时间:2017年6月日时开标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人社局二楼). 22.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采购人 系指灵台县城关中学. 1.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1.3 供应商 系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1.4 中标人 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5 货物 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 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7 买方 系指灵台县城关中学. 1.8 卖方 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中标厂商. 1.9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 小型和微型企业 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 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 2.2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3 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供应商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登记备案并下载招标文件,未网上登记备案并下载标书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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