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6-02-11
唐山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须知

一、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拟新设立、延续、变更、报告、补办、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办理.

新设立:新设立企业拟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在满足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要求后,向具有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 延续:食品生产者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拟继续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具有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市场监部门提出延续申请.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进行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需一并提出申请. 变更:食品生产者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现有的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涉及生产地址变更,生产地址迁出原日常监管机关的,食品生产者应申请注销现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新设立重新提交设立申请. 报告:食品生产者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现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品种明细)、外设仓库地址、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等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许可机关报告. 补办:食品生产者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正本、副本、明细表)在有效期内遗失、损坏的,申请人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注销:食品生产者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二、审批权限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审批的食品类别有: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料,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申报事项,选择《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填报模板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各一式二份,并按规定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二份.

(二)受理 受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于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更正日期;

不能当场更正的,受理部门应当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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