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02-08 |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建设、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
负责拟定林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局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局林木种苗工作.
4、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6、负责全局森林防火工作.
7、负责编制、申报全局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局国有林场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中央、省和市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
负责呈报市级林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负责森林保险工作.
9、负责子午岭林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林业技术推广、科技成果应用等工作;
10、负责全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庆市编发〔2018〕29)精神,单位名称由原庆阳市国营正宁林业总场变更为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是庆阳地区革委会于1976年6月批准成立的正县级单位.内设人秘科、生产科、计财科、多种经营科和管护科,下辖秦家梁、西坡、中湾、刘家店4个国有林场和一个中湾林业科学研究所.全局核定事业编制251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职工233人,离退休人员130人.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3947.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9.0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52.7万元,当年经营收入212.67万元,其他收入2.78万元.2017年总支出392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30.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4.27万元,项目支出577.34万元,经营支出193.39万元,收支结余22.0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2016年31.97万元减少7.62万元,下降7.6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和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比年初预算节约13.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约13.02万元、公务接待费节约0.92万元.核定公务用车编制8辆,实有一般公务用车7辆,其他车辆1辆,国内公务接待51次共计接待422人.
2、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24.27万元,比2016年284.93万元增加39.34万元,上升13.81%.主要原因是2017年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3、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53万元.与2017年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中有关数据一致.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74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565.49万元,流动资产1111.27万元,在建工程2779.54万元.我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