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5-12-03
路教人〔2019〕6号 关于开展第六批路桥区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的 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路桥区名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路教人〔2014〕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第六批路桥区名师名校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名教师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以上含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职教师,教研室(教科所)人员. 名校长评选范围: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评选名额控制在40名左右.其中名师35名左右、名校长5名左右(分正副职).

二、评选条件

(一)名师名校长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承担足够的教学工作量,其中校级领导的周课时量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课时的1/3,中层干部的周课时量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课时的1/2. 3. 男50周岁及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小学、幼儿园申报对象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所)申报对象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农村学校或近五学年获得过市级荣誉的(含市级业务比赛获奖),放宽至中级职称.

(二)名教师人选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近五年来) 1.获区级及以上(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荣誉,并获得区教学大比武二等奖(或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至少承担过一次区级公开教学或专题讲座. 3.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结题,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获区二等奖以上)两篇及以上. 4.每学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其中一次为优秀. 5.任教业绩突出,可破格(本款前三条之一)申报.

(三)名校长人选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任职年限.要求担任校级领导(含助理)6年以上. 2.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高度的学校工作责任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 3. 具有扎实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驾驭能力,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学校管理经验丰富,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望.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核心素养培育践行有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近五年有区级讲座、论文或课题. 5.近五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排名在同类人员前50%.

(四)名教师、名校长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2.有体罚、变相体罚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3.有违反国家、省和市收费政策规定乱收费的. 4.近三年来学校发生重特大意识形态与安全责任事故的. 5.其他违反《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单位要成立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撰写推荐意见. 名教师推荐人选每单位限报1人/学科,其中办学规模达18班的幼儿园可增加1人,办学规模达48班的小学、36班的中学可增加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各1人.具备名校长人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校级领导均须参加区名校长评选.教学业绩突出的破格申报人选由区教育局人监科、教研室确定初步人选,并通知相关教师参选. 4月10日前,各单位将《路桥区名师名校长评审表》(附件1,一式5份)及相关推荐材料报局人监科,将《第五批路桥区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人监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