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11-26 |
为了弘扬林业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良作风,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对林业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激励林业普法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局决定在全国林业系统评选"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各级林业普法工作机构. 全国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林业系统从事普法工作的全体在职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国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集体78个,先进个人144个(各省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基础工作扎实.有健全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有翔实的"四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资料,归档齐全.普法经费和普法办公设备有保障.建立并有效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3、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年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4、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显著.5年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有关部门或机构的表彰.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新闻媒体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法给予宣传报道.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受到社会公众好评.
5、认真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有全面的部署安排,工作扎实,并及时上报"四五"普法宣传教育书面总结验收报告.凡没有上报总结报告的,不得作为"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申报.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在林业普法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林业法治实践,并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4、积极参加各项普法活动,在本地区、本单位"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进行认真审核,逐级上报.由各省级林业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