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8-01
紫环批〔2017〕31号 关于紫金县好义镇新富木材加工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紫金县好义镇新富木材加工厂: 你公司委托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环评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72号)编制的《紫金县好义镇新富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紫金县好义镇鹿塘村下凹村民小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亩,总建筑面积2040m2,其中生产车间1000m

2、烘干车间400m

2、仓库400m

2、办公室90m

2、宿舍楼15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单板的生产加工,设计年产单板30000m3.依据该项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国土部门用地证明和当地村委、镇政府等的意见,项目在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用地许可、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二、本项目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雨水管道;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作为周边农林地灌溉用肥,不外排.

(三)做好废气的处理.项目锯断、打皮、旋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4t/h生物质成型燃料导热油炉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后再经25米高烟囱引至高空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排气,避免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对车间员工造成影响.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四)合理布局厂区,对锯木机、打皮机、旋切机、导热油炉、烘干机等噪声源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树皮、木心等应分类收集堆放,外售给其他加工厂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周边农林地灌溉用肥,不外排,因此不安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SO2 0.459吨/年、NOX 1.652吨/年,由县内污染减排削减指标中调剂解决.

四、项目应采用国家现行规定的工艺设备进行生产,应杜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且不能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项目应大力实施清洁生产的和循环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土地使用功能发生改变或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五年后才动工建设时须重新申报,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我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如发生污染投诉,必须依法进行整改或关闭搬迁.

七、环保申请过程中的瞒报、假报、虚报是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文件须妥善保管,各项内容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抄送:本局环境监察分局 紫金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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