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8-01
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冬季 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JZC2017GK――044 采购单位: 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 目录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分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受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JZC2017GK--044 招标内容: 序号 单位名称 煤炭种类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块煤 燃煤发热值≥6000-6500大卡,全水分≤14%,灰分≤9%,含硫≤0.5%,挥发分20%-25%,固定碳≥60%,块煤颗粒60mm-100mm 吨40

2 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锅炉用煤 发热值大于5500大卡/千克,分析值灰粉分小于20,挥发粉分小于35,含硫量小于5,煤矸石小于5,水分小于9 吨300

3 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 锅炉用煤 发热值大于5500大卡/千克,含硫量小于5,水分小于9,分析值灰分小于20,挥发分小于35,煤矸石小于5,水分小于9 吨200

4 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 块煤 发热值≥6500-7000大卡/千克,块煤颗粒不小于50mm,含水分≤10%,灰分≤9%,含硫≤0.5%,挥发份25-35%,固定碳≥65% 吨20

5 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 锅炉用煤 发热值≥5500大卡/千克,含水分≤14%,灰分≤9%,含硫≤0.5%,挥发份≥25-35%,固定碳≥55%,块煤颗粒不小于50mm. 吨180 备注 中标的煤炭经销商所供煤必须经采购方全部见证过磅,后由供货商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预算金额:叁拾捌万肆仟陆佰元整($384600.00).

六、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或销售采购内容的厂家或商家,且提供国家认定的燃料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供应商请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网站(http://ggzy.gaotai.gov.cn)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受理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须上传附件(均上传原件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上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须提供国家认定的燃料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3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递交招标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招标方将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

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采购单位: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濮国彤 联系

电话:18693607603 地址:高台县宣化镇 (2)采购单位: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永峰 联系

电话:18993636392 地址:高台县骆驼城镇 (3)采购单位: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发英 联系方式:18009367393 地址:高台县黑泉镇 十

一、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方式:0936-6678203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财政局二楼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017年9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1招标人名称: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 1.2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为: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冬季采暖用煤采购项目 1.3供货期:供货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之前,具体供货时间由各采购方中标煤炭经销商视具体情况分别签订供货合同约定. 1.4供货地点:采购货物的各单位同中标企业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1.5付款方式:所供货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80%的付款,预留20%的质保金待供暖期结束后,无其他质量、售后等问题结清质保金.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采购人 系指高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高台县黑泉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集采机构 系指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1.9 投标人 系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 1.10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2.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或销售采购内容的厂家或商家,且提供国家认定的燃料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原件;

2.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开标时全部证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与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4、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及格式 (6)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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