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8-01
CZCR-2018-00018 郴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郴政发〔2018〕1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 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现将《郴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以生态强市建设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郴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思路.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突出东江湖综合整治、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重金属(土壤)治理、市城区大气污染治理三大重点,强化转型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三大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以 三大保卫战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明显降低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源头防治,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严控污染物排放增量,有效减少污染物存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二)坚持精准治污.针对流域、区域、领域和特护期、枯水期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工程,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坚持依法监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环保督察,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坚持协同作战.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加强区域协作,推进城乡同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与2017年相比,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不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23万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μg/m3以下,PM10年均浓度平均值下降到68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坚持 控新治旧 ,加大流域遗留污染治理力度,有效管控流域污染地块风险,到2020年,全市流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以内.

(二)年度目标.2018年,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7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2019年,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6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2020年,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23万亩.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腾退化解旧动能,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有色、化工等行业为重点,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围绕实施 创新引领、开放崛起 战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坚持改造提升和退出搬迁并重,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退出.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部分类入园. 3.推进 散乱污 企业整治.清理规范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进入合规批设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深入开展 散乱污 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 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 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完成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4.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双控 考核,2020年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7%.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98万吨标准煤以内,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54%以内,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达到6%以上,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8.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5.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公路运输逐步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到2020年,全市非公路货物周转量比例提高到35%左右.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每年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比不低于本地当年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的2%. 6.严控污染物排放增量.加大工业、生活、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排力度,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到2020年,确保完成 十三五 总量减排目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减量替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 一证式 管理.

(二)强化精准治污,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7.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立督察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锲而不舍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对短期内必须完成的整改任务,挂账督办,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

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全面实现整改目标.认真开展环保督察整改 回头看 ,坚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杜绝问题反弹.同时,抓好国家督察、审计指出的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 8.加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按照 高位协调、属地负责,专项整治、边整边改,推进整合、限期完成 的总体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全面整治长江岸线郴州段排污口、排渍(涝)口,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标准. 9.持续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 一号重点工程 .深入推进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污染集中整治,推进甘溪河、陶家河、东河、西河等流域污染治理,加快退矿复绿,到2020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任务. 10.大力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完善区域纳污体系规划,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已经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日常监管,实现长治久清.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县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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