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5-10-15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湾市监稽处字〔2018〕1号 当事人:王婷,女,湖南长沙人 身份证号码:431225********2427 经营地址:惠州大亚湾******房 违法事实:2017年10月24日,我局接大亚湾区治安大队电话通报,称在对位于惠州大亚湾****号房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批无合法来源进口化妆品,涉嫌非法经营.

我局执法人员遂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扣一批未经批准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经立案调查,惠州大亚湾***号房住户为王婷,王婷在其他淘宝网店购进"台湾金钥匙"、"韩国Cellinkos"、"新加坡esthewhite"、"日本cell premiere"等品牌进口化妆品,并于2017年3月开始在自己的"smile医美护肤"淘宝网店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在****号房内查获的进口化妆品均为王婷在 "smile医美护肤"淘宝网店销售的产品,现场在地面摆放的快递单及包装箱用于向买家寄送所销售的进口化妆品,王婷无法提供"smile医美护肤"淘宝网店资质文件、所销售进口化妆品的进货单据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根据现场在王婷用于销售进口化妆品的电脑设备中导出的销售台账、商品链接并结合其本人陈述记录了涉案商品进货价、销售价及销售额,据统计,该案违法所得1.5246万元,涉案货值金额22.8572万元. 2017年11月14日,我局委托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扣押的相关产品进行检验,2017年12月9日,我局接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报告》,抽检产品均合格. 证据:

1、现场检查笔录;

2、询问调查笔录;

3、(场所、设施、财务)清单第45号及扣押的产品;

4、王婷身份证复印件;

5、"smile医美护肤"淘宝网店销售台账;

6、"smile医美护肤"淘宝网店部分产品信息网页截图;

7、"****"淘宝网店购进产品网页截图;

8、"***水光肌全效精华"《检测报告》(报告编号:UB/2017/81436)复印件、"***水光肌全效面霜"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UB/2017/81437)复印件;

9、台湾***有限公司授权证书复印件;

10、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图片;

11、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委托检测协议书》;

12、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委托检验缴款通知书》;

13、缴款清单;

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惠湾市监稽检告[2017]1号);

15、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报告》. 当事人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构成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所指"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销售的进口化妆品(详见《没收物品清单》第1号);

2、没收违法所得1.5246万元;

3、处以罚款伍万元整(?50000).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大亚湾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6个月内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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