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5-10-06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 ?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创新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设计―施工等),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施工许可、分包管理、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打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等各环节;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创新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保证体系;

完善工程招投标办法,对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当由具备装配式建筑建造能力的企业参与公开招投标.装配式施工项目的招标方式核准为公开招标的,可采用资格预审;

健全工程计价体系,积极做好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指数和指标的采集、发布工作,编制并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所需的工程计价定额,加强对工程计价方式和造价管理方法的探索研究,充分发挥工程计价依据在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的支撑作用.

(二)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知识培训,加强对管理、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人才和生产、操作经验的技能性产业技术工人,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三)转变建造方式.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信息化应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和管理维护水平.鼓励企业加大建筑信息管理(BIM)技术、信息系统等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实现管理网络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

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鼓励和引导设计单位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在设计中应优先选用标准化、通用化、模数化的部品部件,加强对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装配式装修的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

(四)招大引强,推进合作.实施 引进来 战略,围绕装配式建筑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招大引强,引进境内外装配式建筑或建筑部品部件生产龙头企业进入我市,鼓励我市有实力的企业与境内外企业合作,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能力和部品部件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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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土地保障. 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纳入工业用地予以保障.各县区政府是落实所辖区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 ?

(二)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实施预制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规划验收合格的,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

(三)加大财政支持. 设立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完善、试点示范、产业基地、宣传培训等.2018年底前,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市财政资金的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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