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5-09-29
华北电力大学文件华电校研〔2007〕1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 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研究生 招生 保密 细则 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保障考试制度的有效实施,使研究生招生的考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作为直接主管负责人,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责任,研究生院主管招生的副院长、各院(系)的主管领导负责各项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实和保密工作培训,各级保密工作责任人要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二章 保密教育 第三条 研究生招生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凡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相对稳定的考试工作人员队伍. 第四条 研究生院和各院(系)要加强对命题和审题工作的领导,对参加命题和审题的教师及相关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使相关工作人员增强保密责任感,树立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

第三章 保密室的管理 第五条 研究生院设立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蛀功能的专用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进行配备,安装防盗门、窗及报警、监视装置等.各院(系)应相应设立试卷保密专柜,确保本单位试卷保密保管期间的安全. 第六条 研究生院指派两名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指定工作人员,即试题专管员,负责从命题开始直至阅卷结束期间的试题(含标准答案)及答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七条 试卷保密室门及试题专用保密柜的钥匙,由试题专管员分别掌管,开启时须两人同时在场.试题专管员离开保密室时要及时锁好门窗. 第八条 试题保密期间,报警器处于工作状态,保卫处负责报警器正常工作. 第九条 试卷保密室应保持通风清洁,严禁吸烟和明火,并注意检查电源、电器设备使用情况,确保安全.

第四章 命题和审题 第十条 命题工作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命题的总体安排.各院(系)要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由院(系)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命题的具体组织工作,填写并上报命题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 参加命题和审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签订《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 命题和审题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暴露命题审题身份、工作内容、命题方式和地点,研究生入学考试开考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得参与考生的考前辅导班或接待个别考生的咨询. 第十三条 命题和审题教师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制好后,应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防泄题. 第十四条 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查试题无误后,命题教师将试题袋密封并按规定在封口处签名,交研究生院负责接收试题的专管员,严格办理试题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负责接收试题的专管员将密封好的试题袋按规定程序立即存入保密室的保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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