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5-07-19

(一)建立责任体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对区政府作出的各项决策,区政府办公室要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提出明确要求,将责任落实到牵头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和完成时限.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可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报告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向决策机关报告工作情况;

区直有关部门应向区政府分别报送半年、年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专题报告;

阶段性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应根据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建立经常性的社会通报制度,凡经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作出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其阶段性工作成果和整项工作完成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决策执行责任人要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目标的实施.区政府督查办公室和目标管理考核部门要加强决策目标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按决策目标管理权限,向区政府报告;

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发出限期整改督办责任书,督促执行责任人抓好落实.

(四)建立健全执行责任协调机制.对涉及本区全局性工作和重大决策,可成立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牵头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综合性工作和决策目标,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对主要由某一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决策目标,执行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

(五)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区政府及其各部门主动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程序报告工作及接受询问、质询;

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区监察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严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按照 谁决策、谁负责 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十五条 各镇(街道)行政决策程序依照本规定执行,由镇(街道)组织实施.本规定第五条所列重大事项中属特别重大的事项,镇(街道)应当在决策后3个工作日内,将决策结果上报区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公布惠城区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调整事项目录(2013年第一批)的通知 惠城府〔2013〕39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惠城区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目录(2013年第一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日 惠城区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目录 (2013年第一批)

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区文广新局

1 书报刊零售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

2 音像制品零售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

3 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

4 复印、影印、打印、名片印刷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

5 有线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区林业局

6 木材运输许可 此项目与保留的第44项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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