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31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0903084 莒县刘官庄镇卫生院东边村民王克成的吹塑厂,无手续生产,晚上排放刺鼻性气味.

莒县 大气 9月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和刘官庄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王克成吹塑厂实为莒县金星塑料制品厂,该厂位于莒县刘官庄镇刘官庄村卫生院东约200米处,距离村庄约400米,占地约600平方米.该厂原吹塑项目以聚乙烯为原料,年生产塑料袋100吨,环评批复(莒环报告表〔2008〕240号)及竣工验收(莒环验〔2016〕73号)手续齐全,建设内容为吹膜机2台、制袋机1台. 9月4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生产,生产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化,现有吹膜机16台、制袋机12台,光氧催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1套,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车间外无异味,车间内有轻微异味. 是

(一)处理情况 9月4日,莒县环保局对莒县金星塑料制品厂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莒环改字〔2018〕29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环评手续未完善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莒县政府责成刘官庄镇加强日常监管.

(二)整改情况 该厂已委托第三方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表.刘官庄镇对该项目已落实断电措施,确保其在未完善环评手续前不能恢复生产. 无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2018年9月3日8:00 ― 9月3日20:00)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 0903085 五莲县街头镇五莲县石材工业园三区山东新润石材有限公司第五分厂西侧有一处露天污水池,下雨时,污水外溢. 五莲县 水 9月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五莲县政府组织县石材产业园管委、县环保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山东新润石材有限公司第五分厂实为五莲石材产业园B区的山东新润石业有限公司第五生产车间,该车间位于公司院内西侧.山东新润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6年11月22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10月建成投产;

2018年6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机构已出具验收报告,现已申请验收. 9月4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污水沉淀池和锯泥干化池均在车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

该公司第五生产车间西侧无露天污水池,但在厂区东南角,该公司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一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间.经调查组调查核实,在暴雨时,该企业收集的初期雨水回用不及时,存在外溢现象. 是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令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管理,确保初期雨水回用到位.

(二)整改情况 9月6日,该企业更换了初期雨水回用泵,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初期雨水回用到位.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3 0903086 东港区河山镇山海二路西首日照山花食品有限公司在前院内进行食品生产,举报人怀疑其在后院内进行汽车喷漆或者制造家具类生产行为,称其生产时产生刺鼻气味,粉尘污染严重,有时还外排污水. 东港区 大气、水 9月3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河山镇政府和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山花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河山镇工业集中区内,山海二路与204国道交汇处,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常住居民.该公司院内共有日照山花食品有限公司花生炒货及坚果加工项目(以下简称花生加工项目)和日照森鑫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家具生产项目)2个项目.投资人与实际所有人均为李某. 花生加工项目建于2008年,建设花生烘烤加工生产线1条、4t/h燃煤锅炉1台;

生产工艺为洗果―烘烤―挑选―包装制得成品;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锅炉废气、冲洗废水,配套建有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和污水沉淀池.该公司花生加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取得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备案意见(日东环评函〔2016〕25号). 2017年下半年该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停止花生加工项目生产,新建家具生产项目,主要从事家具加工,设置备料区、加工区、拼板组装区、砂光区、喷漆房、包装区等作业区.该项目原料为已烘干板材,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木屑粉尘及废漆桶等危险废物.项目配套建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中央收集除尘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10月该项目因未批先建被东港环保分局依法处罚款5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

2018年8月,家具加工项目取得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批复(日东环审〔2018〕74号);

2018年8月,该公司与第三方环评机构签订委托验收服务合同,目前正在组织验收.

(一)废气粉尘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根据东港区2017年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2017年2月,该公司停用燃煤锅炉,并拆除烟囱、切断水电管路,更换燃气锅炉,现场检查时燃气锅炉处于停用状态.该公司家具加工项目喷漆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完成,处于调试阶段.9月3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喷漆作业,车间内外无异味;

木材加工区正常生产,中央收集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场所无明显粉尘污染,木屑粉尘集中收集后堆放处为简易工棚,未完全封闭.

(二)废水外排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花生加工项目原冲洗废水经3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因花生加工项目已停运,现场检查时沉淀池已废弃,内无存水,无外排管道;

家具加工项目生产环节不涉水.该公司无住宿职工,主要废水为办公生活污水,污水进入办公区地下化粪池后定期抽运还田,厂区内雨水经渠道集中进入北侧沿路沟渠.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 是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有机废气和粉尘的收集、处理,完善木屑粉尘存放处封闭设施.

(二)整改情况 该公司正积极对接第三方环评机构加快对该公司家具项目验收.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4 0903087 岚山区碑廓镇岳家村南500米有两家鱼粉厂,分别是益阳鱼粉厂和丰玉海鱼粉厂,该两家鱼粉厂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在主要是晚上生产,产生刺鼻性气味. 岚山区 大气 9月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岚山区政府组织碑廓镇政府、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益阳鱼粉厂和丰玉海鱼粉厂实为日照益洋鱼粉有限公司和日照丰裕海鱼粉有限公司,均位于岚山区碑廓镇谢家荒村.两家鱼粉厂均建有鱼粉加工项目,以杂鱼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为原料,通过蒸煮、烘干、冷却、粉碎等工序生产优质鱼粉,设计年产能分别为1.4万吨和1.5万吨.日照益洋鱼粉有限公司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2月由岚山环保分局批复(岚环表〔2013〕45号),2018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岚环验〔2018〕5号);

日照丰裕海鱼粉有限公司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8月由岚山环保分局批复(岚环表〔2013〕27号),2018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岚环验〔2018〕4号).该两家鱼粉厂鱼粉加工项目蒸煮及烘干工段会产生恶臭气体,配套建设了光波离子废气净化设施. 现场检查时,该两家鱼粉厂正在进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收尾工作,均处于停产状态,锅炉无余温,无夜间生产迹象,厂界无明显异味. 否 下一步,岚山区将责成碑廓镇政府、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加大对该两家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杜绝臭气扰民现象.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生产、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群益.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5 0903088 东港区秦楼街道紫钰花园北门处日照百纳建筑有限公司生产砖块、商混等建材,产生噪音、灰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东港区 噪声、扬尘 9月3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秦楼街道、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百纳建筑有限公司实名为日照百纳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位于秦楼街道学苑路与锦绣路交汇处向南约200米路西,距离紫钰花园最近距离约120米.该公司建设百纳科技智慧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研发中心和生产厂房;

项目占地面积9045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组装智能楼宇监控系统、智能家居环境控制系统、智能呼吸安全节能门窗系统300套.公司对百纳科技智慧谷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山东省)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号:201837110200000396. 9月3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1日投入运营. 否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督促该项目按要求规范建设.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6 0903089 山海天两城街道竹园村村里的厕所化粪池不合格,导致粪水全部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水 9月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组织两城街道办事处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竹园村厕所化粪池是2016年11月实施的 两城街道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 中改造建设的,共改造了76户,于2017年12月进行了逐户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2018年9月7日,调查组对竹园村76户改厕化粪池进行了逐户调查,未发现厕改化粪池不合格,导致粪水全部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问题,但有两户居民怀疑自家的改厕化粪池存在渗漏情况. 是

(一)处理情况 调查组责令厕改施工单位立即对两户怀疑存在渗漏的化粪池进行详细检查并尽快整改,限15日内完成. 相关运营单位要加强厕改化粪池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做到及时清运化粪池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改情况 截止9月10日,施工单位对该两户化粪池的详细检查工作正在推进.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7 0903090 莒县龙山镇褚家庄村西南方向与寨里河乡交界处有养鸡、养鸭场(离住户50米),产生臭气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莒县 大气 9月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局和龙山镇政府、寨里河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寨里河乡实为寨里河镇,莒县龙山镇褚家庄村西南和寨里河镇交界处无养鸡场,有2个养鸭场,分别是龙山镇褚家庄的褚某某养鸭场和寨里河镇东王标村的王某某养鸭场.其中,褚某某养鸭场位于龙山镇褚家庄村西南,离该村住户50米左右,建有2个养鸭棚,面积800平方米.根据《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龙政发〔2018〕1号)规定,该养鸭场位于控养区,在2016年7月份养殖污染治理过程中自行停养,至今一直处于停养状态.王某某养鸭场位于莒县寨里河镇东王标村东北,离东王标村住户900米左右,离龙山镇褚家庄住户300米左右.根据《寨里河镇 三区 划定实施方案》(寨政发〔2018〕11号)规定,该养鸭场位于控养区.养鸭场建有2个大棚,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于2014年,2017年9月起租给寨里河镇陡崖村村民赵某某,2018年8月5日肉鸭出栏后至今一直未养.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褚某某养鸭场仍停养,无近期养殖迹象,无臭味;

王某某养鸭场仍停养,建有2个露天储粪池,每个容积约120立方米,肉鸭出栏后粪便未及时清理,粪污外溢,周边臭味较大. 是

(一)处理情况 寨里河镇政府对王某某养鸭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9日前将棚舍内外的粪污处理干净.按照《莒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莒政办发〔2018〕28号)设施配建要求,对养殖棚整改,在取得《验讫证》之前,不得进行养殖.联合调查组责成寨里河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该养鸭场整改完成前擅自投养.

(二)整改情况 寨里河镇东王标村王某某养鸭场仍停养,已于9月6日下午将鸭粪清运完毕. 无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8 0903

091 东港区秦楼街道学苑路以南,锦绣路以西,临沂路以东被规划成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名称为百纳科技智慧谷,建筑公司为日照市百纳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人认为此规划区距离居民小区直线距离只有60米,距离太近,不应该被规划成工业用地;

百纳科技智慧谷厂房的建筑用地与实际审批用地不符,百纳建筑公司建设厂房期间产生很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其他、 噪声 9月4日,接到省督察组交办案件后,日照高新区管委立即组织区规划服务中心、区建设管理部、高新执法中队、环保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市百纳建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百纳科技智慧谷项目,位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南、临沂路以东.该项目已经高新区经发局备案,项目内容为研发办公,组装生产智能楼宇监控系统、智能家居环境控制系统、智能呼吸安全节能门窗系统.

(一)关于此规划区距离居民小区直线距离只有60米,距离太近,不应该被规划成工业用地调查情况.经现场调查,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中的研发产业类用地(M9,各类产业科技研发、孵化、中试,并包括部分配套服务等设施的用地),该项目拟建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物距离符合《日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该项目符合高新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关于建筑用地与实际审批用地不符调查情况.经查,该项目建设用地位置与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日国用2006第0020号)完全相符,不存在用地不符情况.

(三)关于建设厂房期间产生很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调查情况.经查,该项目正在建设工程规划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6日),尚未开工建设,目前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是 调查组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日常监管,落实规划验收,确保建设项目按审批的规划实施. 加强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宣传,畅通沟通渠道,使群众充分了解项目建设内容,最大限度的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 加强建设施工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建设期间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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