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5-07-09
枫溪大桥河东桥下公共停车场 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NXQZZFGS-2017-GC-038 招标单位: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印章)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印章)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

3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67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98 -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 -

98 - 第二卷-109 - 第三卷-111 - 第四卷-118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19 - 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

120 -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格式 -

147 - 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 -

150 - (适用于技术标为明标) -

150 -

第一章 枫溪大桥河东桥下公共停车场施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枫溪大桥河东桥下公共停车场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备【2017】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枫溪大桥河东桥下公共停车场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 2.3 规模:本项目拟建内容枫溪大桥河东桥下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2740平方米,停车位252个,本次招标停车位为216个,项目总投资631.5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枫溪大桥河东桥下公共停车场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8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并负责施工现场周边关系协调总承包. 2.9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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