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31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材料海淀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6月20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上 海淀区财政局局长 程培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全区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海淀区2016年预算草案及2016年调整预算草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目前,2016年海淀区财政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我受海淀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1.8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8.0%,当年市转移支付资金154.6亿元,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40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7.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来源调入资金2.2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1.0亿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整体呈现 高位开局,温和回调,平稳收官 的态势,年末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上半年由于税收收入高速增长,以及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特许经营权收入转让,产生了较大规模一次性非税收入,受此影响,收入增速持续维持在20%以上的高增长区间.下半年 营改增 全面推开和收入分成体制调整等减收因素对收入的影响集中显现,收入增速随之趋缓.2016年构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和房产税,五大税种税收总额为309.8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2%.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93.0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补助下级支出完成1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 2016年,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6亿元(全部为专项结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8%,符合北京市不超过8%且低于上年的要求. 2016年,全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 三公 经费支出控制在合理规模.经汇总,2016年海淀区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83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9.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同比下降8.6%.当年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3.7亿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9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0%,同比下降13.3%,全部为区本级支出.受北京市土地管理政策影响,我区2016年土地上市规模和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2016年全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转1.1亿元;

调出资金2.0亿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988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64万元.上年结余387万元.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8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结转下年使用资金2532万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实现自身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7%,同比增长51.0%.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247万元,缴费收入1807万元,利息收入7029万元,转移收入715万元.上年结余8.5亿元.2016年支出完成2.6亿元,累计结余8.8亿元. 2016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52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下降43.3%.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212万元,缴费收入1001万元,利息收入31万元.上年结余9005万元.2016年支出完成6312万元,累计结余7937万元.

五、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海淀区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部门紧紧把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 放管服 专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顺利完成全年收支任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推动创新创业,构建 高精尖 经济结构 积极落实 1+4+1 政策体系,拨付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8亿元,其中:首期出资4.5亿元发起设立总规模达300亿元的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支持上市企业做强做大;

首期出资1000万元,发起设立总规模4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处置资金池,积极推进投贷联动、税银互动等新模式,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深化 放管服 和鼓励民间投资工作要求,2016年新增登记注册企业3万余户,走访重点企业6000余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加大重点项目引进力度,积极促成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国际工程公司等30家重点企业落地;

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减免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合计减免退税近900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成长活力. 拨付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落实中关村人才特区先行先试政策,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建设.支出资金1900万元,全力保障国家 双创 活动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疏功能控人口,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投入资金6600万元,推动万家灯火、锦绣大地等24家有形市场调整疏解和支持8家一般性制造业企业疏解退出.支出资金1.95亿元,用于全区300多万平方米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拨付资金1.4亿元,完成81家集体土地上低端企业整治.投入资金3466万元,落实菜篮子工程三年计划,支持建设蔬菜销售、固定早餐等便民网点234个.设立人口调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450万元,对完成指标任务的街镇给予奖励.拨付人口统计专项经费1300万元,支持统计部门按季度开展人口抽样扩面工作. 拨付街镇补助支出54亿元,增强街镇统筹资金的能力,强化辖区内 门前三包 管理,提高街镇在打非治违、应急防汛、环境治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投入资金2400万元,支持城管指挥中心构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体系.拨付文明城区建设专项经费1800余万元,助力文明城区常态化建设.投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9035万元,用于支持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推进 一刻钟社区服务圈 全覆盖、改善社区服务用房等工作.拨付公共安全支出24.5亿元,重点用于公检法司机构运行、基层司法所等执法部门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公共安全维护等事项.

(三)持续改善民生,优化提升公共服务 教育支出96.1亿元.全面落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巩固学区制改革成果.其中:投入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9亿元,积极开展面向0-3岁婴幼儿及其看护人的公益性早教服务,基本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加大力度促进幼儿社区早教活动站建设和幼儿园办园达标工作;

支持驻区单位办园、民办园提升,新增入园学位2127个,切实保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的完成.投入资金2600万元,支持非区属学校集团化办学;

拨付资金3600万元,建立教育人才储备库;

支出资金2.3亿元,支持人大附中、翠微学校、石油附小等7所学校房屋回租回购,着力解决办学空间不足问题.支持学校艺术科技、校园足球、冰雪项目等各类社团发展,提升我区教育软实力.加强校园安全保障,重点实施消防、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开展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亿元.保障北部文化中心顺利开馆,推动基层文化设施和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其中:投入资金1亿元,用于盘活区域文化资源,繁荣公益文化事业;

拨付资金2550万元,推进海淀区15项文物保护工程;

支出资金3000万元,支持全民健身及群众体育活动. 科学技术支出9.6亿元.支持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社区科普等活动,保障科技中心、公共安全馆运行.其中:智慧海淀专项资金支出2.3亿元,促进了全区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亿元.其中:拨付养老服务事业资金1.1亿元,支持街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落实就业政策体系建设资金1. 8亿元,确保充分就业区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投入资金2.0亿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多渠道、多层次促进残疾人康复和就业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5.1亿元,公立医院投入4.0亿元,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投入1.4亿元,药品零差率补助投入8000万元.支持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全科诊疗模式试点,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各项补助政策,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等一次性补助标准.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6.1亿元.其中:拨付资金9.7亿元,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

投入资金1.2亿元,提高公租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标准;

支出资金3571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和管理;

拨付资金41.6亿元,积极推进笑祖塔院、一亩园棚户区改造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落实资金43.26亿元,实施保障房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北安河、太舟坞、上庄C

02、辛店A地块等安置房建设项目,确保北部地区重大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四)美化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宜居之区 投入资金10.9亿元,大力推进村庄 煤改气 、 煤改电 户内设备改造、农宅门窗节能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等 无煤化 工作.拨付资金13.3亿元,推进平原造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建设.支出资金4亿元,落实生态林补偿、农田生态补偿等农业补助政策.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养护资金4400万元、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资金4441万元、 河长制 工作资金2222万元.拨付资金1亿元,用于区域环境整治.支出资金8.6亿元,用于道路设施养护及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

(五)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能力 落实资金26.6亿元,用于路网加密及疏堵、科技园区道路建设、保障性住房及重点村配套道路等市政交通环境建设,提升城乡道路服务水平.拨付资金31.4亿元,用于城市绿化景观、南沙河流域污水治理及下游生态修复、崔家窑水库湿地、柳林河治理、翠湖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电力配套等环境治理项目,助力实现美丽海淀绿水蓝天.投入资金21.4亿元,用于北部地区文化中心、学校和医院改扩建等民生工程项目,不断增进民众福祉.

(六)建章立制防控风险,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预算管理.印发了《海淀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修订了《海淀区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审批管理办法》,完善了《海淀区财政预算项目评审办法》,制定了《海淀区财政预算项目评审规程》,研究出台《海淀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海淀区鼓励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全面推进全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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