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5-06-28
***同意永安市凯辉机制炭厂炭窑尾综合利用项目在永安市燕东街道办麻岭村茶山建设,技改规模:年产机制炭2200吨及蒸汽8750吨.

项目应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经我局各科室会审,批复如下:

1、除尘废水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茶园施肥.

2、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粉碎、输送、烘干、碳化工序应建设有效废气治理设施,外排废气须符合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表4标准及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须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得外排.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米.你公司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承诺要求,做好项目周边土地利用及规划控制工作,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商业、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6、落实环评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本项目建成后污染排放总量须控制在:颗粒物≤0.483t/a、二氧化硫≤1.973t/a、氮氧化物≤2.948t/a.

8、依法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及变更排污许可证.

9、我局委托永安市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本项目 "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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