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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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G00 ?????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189―2018 ????? 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Pharmaceutical and chemical industry and trade hidden risks of Nitric acid and liquid ammonium nitrate production industry

2018 -

04 - 28发布

2018 -

05 - 28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4.1 健全机构

1 4.1.1 组织机构

1 4.2 完善制度

2 4.2.1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 4.2.2 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 4.3 实施全员培训

2 4.3.1 培训计划

2 4.3.2 全员参与

2 4.3.3 培训内容

2 4.3.4 培训记录

2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3 5.1 隐患分级

3 5.1.1 一般事故隐患

3 5.1.2 重大事故隐患

3 5.2 隐患分类

4 5.2.1 生产现场管理类隐患

4 5.2.2 基础管理类隐患

4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5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5 6.1.1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5 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5 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6 6.2 隐患排查

6 6.2.1 排查方式

6 6.2.2 排查要求

6 6.2.3 组织实施

7 6.2.4 排查周期

7 6.2.5 确定排查项目

7 6.2.6 排查结果记录

8 6.3 隐患治理

8 6.3.1 隐患治理建议

8 6.3.2 隐患治理要求

8 6.3.3 隐患治理流程

8 6.3.4 一般隐患治理

8 6.3.5 重大隐患治理

8 6.3.6 隐患治理验收

9 7 成果与应用

9 7.1 文件管理

10 7.2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10 8 持续改进

10 8.1 评审

10 8.2 更新

10 8.3 沟通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考核制度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 B.1 生产现场管理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 B.2 生产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33 B.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9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00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0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临沂鲁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纪德、邱庆俊、王萍、王勇 、张桂英、魏亮、陈泰、陈永翠、公衍波、宋振东、公丕国、杨树行、张振元、朱旭东、石立军、秦元彬、王丽丽、刘万民.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施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成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硝酸、液体硝酸铵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972-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6号)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基本要求 健全机构 组织机构 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和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对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完善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明确企业隐患排查、登记管理、治理、上报、运行管理考核(可参考附录A)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例如: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负责此项工作,设置隐患排查专业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隐患治理、隐患公示、上报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制度.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应鼓励从业人员进行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对能排查出隐患、并能及时治理、避免事故发生的,应进行奖励.企业应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实施全员培训 培训计划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保留培训记录.对已排查出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培训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相关人员清楚 五定 措施. 全员参与 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培训内容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界定;

隐患排查方法;

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

其他信息. 培训记录 企业培训过程应保留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 培训计划;

培训课件和/或教材影像资料;

培训签到表;

培训考核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隐患分级与分类 隐患分级 按DB37/T 3010-2017中第5章的规定执行.企业可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风险可接受标准,从事故隐患的危害大小、整改难易程度等方面明确分级标准.事故隐患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例如: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转动部位护罩缺失、警示标识缺失、地面湿滑有积雪等. 重大事故隐患 以下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甲、 乙类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 、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要求;

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示例:硝酸生产装置未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

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硝酸生产装置区、液氨、液体硝酸铵储罐区及装卸区不符合要求.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硝酸生产装置区域存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现象.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生产硝酸、液体硝酸铵装置未经正规设计.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标准要求的1/2的;

生产硝酸、硝酸铵装置区、储存罐区及装卸区未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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