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8-04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 工作指南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目录单位简介 总则 鉴定评审工作范围 评审程序 评审前的准备 现场评审 批准发证 换证与增项评审 监督管理 意见反馈 联系方式 附件 单位简介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于2005年7月根据粤机编办[2005]245号文件,由 广东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 与 广东省锅炉压力容器监测所 合并组建而成.

原广东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取得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No.L0942),原广东省锅炉压力容器监测所通过了T?V认证机构的ISO 9001:2000认证.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的主要法定任务包括:锅炉监检与定检、超高压容器监检与定检、球形储罐监检与定检、压力容器监检与定检、医用氧舱监检与定检、全省范围内在用液化气体罐车的定期检验(包括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特种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及铁路罐车)、长输(油气)管道监检、公用管道监检、工业管道监检、全省范围内的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安全阀定期校验、电梯监检与定检、起重机监检与定检、场(厂)内机动车辆监检与定检、游乐设施监检与定检、各类客运索道定检、单线固定抱索器式与拖牵式客运索道监检、单线固定抱索器式与拖牵式客运索道定检;

非法定业务包括:资格评审(电梯制造评审、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维修资格评审、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评审、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评审、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评审、锅炉制造单位资格评审、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评审、安装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评审、气瓶检验单位资格评审、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评审)、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电梯型式试验、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特种设备的委托检测/鉴定/评估检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培训.

二、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质监[2009]129号),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法规性文件的要求,申请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和检验检测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需要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对其符合许可条件进行现场技术鉴定和条件审查工作,在鉴定评审合格后,报请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公布、发证.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为了保证鉴定评审工作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鉴定评审,为许可实施机关提供准确、客观的鉴定评审结论,并使鉴定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三、鉴定评审工作范围 3.1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公布的本院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范围 序号 设备种类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 项目 广东省质监局受理 项目

1 电梯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2 机电类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维修:全部级别

3 锅炉 / 制造:D级 安装改造维修:全部级别

4 压力容器 / 设计:D级 制造:D级5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第一组全部 安装:GC1级 设计:GB类,GC2级 元件制造:第三组、第四组 安装:GB类,GC类6气瓶 / 检验检测 充装(省局确定公布) 3.2确定项目鉴定评审的法规依据 序号 确定项目 法规依据

1 电梯制造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 锅炉制造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附件

1、2

4 锅炉安装 改造维修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5 压力容器设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6 压力容器制造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附件

1、2

7 压力管道设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8 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

9 压力管道安装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10 气瓶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11 气瓶充装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

四、评审程序 4.1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评审、批准和发证五个阶段. 4.2承压类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内容根据所申请的项目不同,评审的时机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仅进行一次现场鉴定评审的项目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

锅炉安装改造;

气瓶检验检测、气瓶充装;

进行两次现场鉴定评审的项目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具体分为初审和现场确认;

进行三次现场鉴定评审的项目有:压力管道安装,具体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 4.3鉴定评审工作流程图.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流程图

五、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5.1申请单位在取得所申请的项目许可受理后,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名单,选择并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为确保在受理决定书有效期内完成评审,申请单位应在受理决定书有效期前3个月内约请评审机构. 5.2申请单位约请鉴定评审机构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准备鉴定评审所需文件,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附件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加印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一份,加印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印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印单位公章);

制造单位申请项目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规定时). 5.3申请单位请按所申请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项目的法规要求准备资料,供现场鉴定评审时审查.至少应包括以下资料: 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申请换证复查的单位所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制造产品(安装、改造、维修)清单,施工企业提供当地地市级监察机构出具的业绩证明;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记录表格;

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主要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与试验装置等台帐;

检验与试验装置检定校准台帐和检定校准记录;

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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