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5-05-27
鹰潭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15-2030) 编制单位:鹰潭市民政局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目的及意义 地名是人们赋予地理个体或人文实体的指称.

地名是全人类交流交往的信息媒介,是任何社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离不开的公用产品和交流工具,是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产品.表述准确、导向明确、系统全面的地名信息,是构建和谐顺畅的社会交流交往环境的基础.也可以说,地名是公物而不是私物,即便是具有专门产权人的大型建筑物或住宅区、商住区,其名称为社会共用、共有,对社会产生着一定的指位、指向作用和文化影响. 地名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国家主权、国际交往、民族团结,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及出行,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地名工作是民政工作中唯一一项面向全民服务、使全民常年终身受益的公益性事业. 地名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对规划区域内各种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名称(音、形、义方面)进行符合法规和标准化要求的设计,以及对地名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对各项地名要素进行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 城市地名规划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四个专项事务之一,是地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本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理顺城市地名命名(更名)秩序,规范城市地名管理,提高城市地名标准化水平;

二是便于设置地名标志牌(含楼、门牌),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与出行,方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三是建立城市地名数据库,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四是促进 世界铜都 、 中华道都 和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建设;

五是有利于提高城市知名度,继而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其不可代替的作用. 规划任务: 一是解决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多地重名等问题;

二是消除地名命名(更名)中存在的随意取名、格调低下、贪大求洋、名不副实等现象;

三是消除以商品名、广告词及刁钻古怪的组合词代替地名的现象;

四是根据城市现状及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规范,结合当地地名使用习俗,对城市现用地名进行全面梳理及标准化处理,对城市未来所需新地名进行前瞻性论证规划,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

二、规划成果构成 鹰潭市地名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表、规划批文等构成.

三、规划依据 本规划是在鹰潭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现状和《鹰潭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3号)、《鹰潭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鹰府发[2013]1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鹰潭中心城区城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实际而制定.

四、规划原则

1、方便人民群众使用的原则.地名群规划、设计及地名采词要以人为本,尽量使用一些雅俗共赏、朗朗上口、好找易记的词语,以方便人民群众使用.

2、地名规划、实施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实施同步的原则.城市地名规划必须在城市现状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根据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对城市地名体系、层次及序列做出科学规范的总体设计及综合规划,并做到城市地名规划、实施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实施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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