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8-04
? ? ? ? 杭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 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经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同意,可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内容、服务成本及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本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5、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6、普通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在公布的相应等级的基准收费及浮动幅度内,通过招标或与物业服务企业协议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以 方式选聘乙方对 (物业项目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签订本合同. 乙方依照本合同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并承担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用等义务.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杭州市 区(县、市)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综合);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经营用房 平方米、位于 . 分期建设的项目,具体情况为: .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或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条 按照相关规定,乙方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参与工程的检查,或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项目建设阶段参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利于物业使用和管理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者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专业管理部门督促落实,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当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并签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详见附件三,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四)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四条 按照 质价相符 原则,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不低于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所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一)

(二)

第三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向乙方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1、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排屋: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元/月・平方米;

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住宅经批准改为非住宅使用的,其物业服务收费对应变更后非住宅类型标准执行. 其他: (1) (2)

2、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乙方的利润,其中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办公费用;

(5)乙方实施管理必备的固定资产折旧;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其他:

(二)酬金制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乙方,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1、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排屋: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元/月・平方米;

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住宅经批准改为非住宅使用的,其物业服务收费对应变更后非住宅类型标准执行. 其他: (1) (2)

2、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其中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办公费用;

(5)乙方实施管理必备的固定资产折旧;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法定税费;

(8)其他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全体业主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乙方应当于每年?具体时间)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乙方的酬金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

4、物业服务费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 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第六条? 已竣工但未出售或已出售但未交付使用的物业,由甲方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 等费用;

物业交付使用后,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 等费用作出减免的承诺;

若甲方违反约定做出承诺的,应将承诺减免的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业主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等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产权或者租赁关系变更时,相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 等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 等费用按 (半年、年度)交纳,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应在 ?????? (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 物业服务费可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本合同存续的剩余期限不足12个月的,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的剩余期限.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 等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未交纳费用的 ‰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直接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八条 新建高层住宅(不含单身公寓)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杭州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导则》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供水企业管理.乙方不再接受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及相关服务的委托. 未委托供水企业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产生的水费,由乙方代收代缴的,总表与各户分表用量总和的差额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结算: 按所拥有专有部分面积的比例分摊;

按实际使用量的比例分摊;

其他: 第九条? 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电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一)按实际消耗向业主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具体分摊办法详见附件六);

(二)公共能耗费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缴纳;

(三)其他: 第十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组织房屋装修垃圾清运,也可以委托乙方清运.委托乙方清运的,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垃圾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运至 (具体地点)装修垃圾集中堆放点,清运费由双方自行约定. 对因装修搬运材料造成电梯轿厢、楼道墙地面、扶手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与装修单位(装修人)协商,可收取一次性修复补偿费 元/户(或元/平方米).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办公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经营成本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且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十二个月.乙方代为出租物业经营用房的,经双方约定,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 %为经营成本,经营性收入的税金由全体业主和乙方按照双方约定以下第 种分配方式承担: ;

.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车位使用人应按车库??? 元/个・月、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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