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5-05-23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苏人保事〔2011〕4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岗位 资格 意见 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 任职资格条件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有序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 合格 以上等次(含合格),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

4.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统一管理,其人员的确定须按规定程序报省核准. 3.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满4年以上(任职年限指周年,以下相同),并符合下列(1)至(6)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

(3)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同等奖项)或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者;

(5)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上(1)至(4)项相当条件的人员;

(6)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是本地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经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组织评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通过. 首次岗位聘任时,已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符合上述(1)至(6)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4.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按现行各专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5.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并符合下列(1)至(6)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人选;

(3)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或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者;

(5)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上(1)至(4)项相当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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