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5-04-05

(三)预警信息发布 宣传组要及时通过报纸、网站及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四)预警解除 接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解除通知后,综合应急组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五)执行与督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施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各项措施要明确具体监管单位、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每项应急响应工作的牵头单位明确具体的督导责任人,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应急响应启动后,督导组要负责组织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六)总结评估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24小时内要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日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要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重污染天气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终止5日内进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减排清单、实施方案和操作方案的完备性等,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采暖季结束2个月内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发布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Ⅲ、Ⅱ、Ⅰ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实施少限产(错峰)或不予限产(错峰);

对于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较低的企业,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在采暖季按错峰生产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应急管控措施严于错峰生产要求的按应急管控要求执行;

在非采暖季要参加应急管控.

(一)Ⅲ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4)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健康防护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 ①全区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非冰冻期).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停限产措施(见附件)黄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采取 一厂一策 实施停产或限产.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移动污染源减排措施. ①全区停止渣土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除外). 牵头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交警支队第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