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5-04-0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荔县伟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水泥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大荔县伟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马伟华 联系人 马伟华 通讯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屈家村 联系电话

15929435015 传真 / 邮政编码

715199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羌白镇八鱼村(原八鱼油厂) 立项审批部门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610523-30-03-063764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45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5.

7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1.4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3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概述 1.1项目由来 水泥制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业,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的地位.2015年,大荔县伟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钻井配套,井管预制等.2018年,大荔县伟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与陕西八鱼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用于生产水泥预制井管及水泥路牙、标志桩等水泥制品. 1.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大荔县伟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由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大荔县伟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523-30-03-0637 64).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租用陕西八鱼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八鱼油脂厂)产品堆放库,根据大荔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荔国用(98)字第00597号),土地用途为油脂加工厂,属于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位于大荔县羌白镇八鱼村,项目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均由厂内自备井提供.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项目各高噪声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可有效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砂子和石子原料置于库房内,水泥原料置于筒仓内,可有效控制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北侧和西侧紧邻村道,南侧和西侧为八鱼油脂厂闲置用房.综上所述,项目的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其选址基本合理.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原料装卸粉尘、原料堆放粉尘、配料机进料粉尘和搅拌机下料粉尘)、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噪声(设备噪声)、固废(生活垃圾、残次品和废润滑油)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期对局部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项目运营后周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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