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5-03-08

9、联系方式: 邮编:550004 电子

邮箱:gzpy_02@163.com 电话及传真:0851-

86800041、

86866704、86850968 联系人:李野、张弘、刘文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号:0109001400000182 支行号:313701099123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说明1项目名称:《2017年全省土壤及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 名称: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16层 电话及传真:0851-

86800041、

86866704、86850968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4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2万元人民币;

02包:2万元人民币;

03包:1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交易中心规定在网上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9月 日上午09:00-2018年10月 日下午16:00 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

1、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户转出,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在截止时间前缴纳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专户 ;

供应商保证金转(汇)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专户 时必须正确填写 随机码 .

2、供应商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 缴纳成功后,可自助打印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

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法人授权书、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招标文件提出的需求,对应编制出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优惠的报价明细单.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逻辑清晰、结构完整、资料详实和响应全面.

6 本项目01包、02包已获得贵州省财政厅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但国内产品如能满足所有采购需求的也可参加竞标.

7 投标有效期:90天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分别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软盘或光盘,密封于正本中)

9 投标书递交至: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场开标人员

10 招标编号:0637-188102020476

1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 开标日期:2018年10月日时间: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如果投标人中标,保证向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贵阳黔灵支行 帐号:2317000104000834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明和供货能力的国内代理商或生产商均可参加投标. 1.2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1.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 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软件开发、硬件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纪律、原则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项目总体要求 第七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标准格式)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需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7日内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文件及投标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保函(仅需一份原件)、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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