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8-03
辽源市宾馆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LYZC2017-1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根据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127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辽源市宾馆燃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第三次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LYZC2017-126

2、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宾馆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燃气锅炉1台

4、采购预算:贰拾伍万元整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

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

2、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生产)(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2)供应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3)锅炉资质B级以上. 5.

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1)响应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

(2)一个响应供应商分别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

(3)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4)因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曾在本采购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的.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有意响应的合格供应商于2017年8月10日至8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2室)领取.

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17年8月16日,截止时间:下午14:00?时. 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直接携带(谈判公告中)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只有按规定在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谈判. (2)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之前没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将失去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资格.

8、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谈判预备会议时间: (1)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13:30 时:14:00 时.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预备会议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14:00 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室). 10.谈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11.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陈亮 联系

电话:0437-3338016 传真:0437-3338016 邮政编码:136200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文明 联系

电话:13732830095

网址: www.liaoyuan.gov.cn 开户行:辽源市建行龙山支行 帐户名称: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22001634236055004272 注: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的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采购组织者和采购人:本项目由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组织;

采购人为辽源市宾馆,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一份,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红章. 供应商的符合谈判资格以谈判会议审核为有效,不以获取谈判文件为由而具有合格投标人资格 3.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谈判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到政府采购中心处注册登记和报名,否则,不能获取谈判文件,更不能进入谈判程序进行有效谈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2供应商应获取谈判文件,接受、承认、履行谈判文件的各项约定;

一旦供应商进行谈判响应,则视为同意接受、承认、履行谈判文件的全部约定,任何有悖于谈判文件约定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属无效. 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各款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供应商应按

第四章《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本项目不组织踏查现场. 5.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以下简称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禁止一标多投: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套谈判响应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7.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 7.1谈判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要求;

第四章 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七章 附件.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谈判响应. 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对谈判文件质疑的供应商,均应在其领取谈判文件后,在确定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给采购中心,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中心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 8.2采购中心可在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 8.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未回复确认的,不影响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的效力. 8.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首次递交谈判文件截止自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顺延3个工作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受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谈判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9.1谈判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9.2供应商应提交本谈判文件

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 9.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要求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谈判响应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 谈判响应语言: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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