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5-01-30
黑龙江省粮食精深加工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粮食精深加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我省粮食精深加工水平,促进我省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从每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我省的超级产粮大省奖励资金中列支.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粮食加工产业的方针政策,重点用于扶持我省规模以上主要粮食品种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监管.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引导为主,奖补为辅.专项资金是财政引导性资金,主要通过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注入,解决企业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和原料收购资金不足,以及实现省级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等,促进粮食产业加快发展和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和吸引投资的重点项目,同时兼顾地区间、品种间的平衡.

(三)集中使用,规范管理.专项资金由省集中使用,并采取申报审批制.由企业提出申请,市县财政和有关部门审核,金融部门印证贷款,省财政厅和省有关部门(粮食、畜牧兽医局等,下同)共同审定.

第三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省规模以上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饲料加工企业整合企业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粮油及饲料精深加工产业,支持粮油饲料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粮食收购、仓储和物流设施等建设.对列入省政府重点产业项目范围的粮食加工新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一)水稻加工业.重点扶持稻米加工园区和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整合和打造黑龙江优质米品牌,同时,支持米糠、稻壳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提高稻米精深加工的附加值,发挥循环经济效应.

(二)玉米加工业.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玉米深加工产业政策,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的玉米精深加工和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酒类加工及饲料加工企业发展.

(三)大豆加工业.重点支持做大非转基因大豆食品产业,延伸大豆产业链条,支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鼓励扶持引导企业开发大豆粉、豆奶、腐竹和豆腐干等大豆食品生产,促进大豆加工企业向食品加工业转型.

(四)小麦加工业.重点是发展优质专用面粉,营养强化面粉、方便面制品、挂面以及副产品麸皮和小麦胚芽深加工等,推动我省优质小麦加工产业化水平.

(五)饲料加工业.重点支持做大做强饲料加工业和饲料氨基酸产业,优先支持饲料企业改造升级和无公害、绿色配合饲料产品生产,加快构建我省无公害、绿色畜产品竞争新优势.

(六)支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粮油加工园区和粮油市场建设.

(七)支持省政府确定的实施省级粮油市场宏观调控的补助项目及重点粮油精深加工企业.

第四章 项目申报条件 第七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规模大、对地方财政贡献率高,有发展后劲的粮食或饲料精深加工企业,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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