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5-01-24

(3)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具有指导毕业实习能力、能够安排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实习岗位的用人单位. 此类情况中,理工类专业学生必须在生产研发岗位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工作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各院系应加强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充分了解各单位对本专科实习生的需求情况,并优先满足其需求.

4、校外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毕业实习手册》中相关内容.

四、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1、校内指导教师 (1)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院系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经管文类论文指导教师带教学生人数限额为8个,理工类论文指导教师带教学生人数见下表: 职称 带教学生人数限额(人) 教授、研究员

6 副教授、副研究员

4 讲师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制药工程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学院自行决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带教学生人数. 其他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范围的,应由院系主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院系可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共同承担指导任务.

2、校外指导教师 (1)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应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2)校外指导教师带教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3)院系必须为所辖校外实习学生配备校内联系教师,由其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及管理工作,且校内联系教师为实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责任人.

3、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校方要求,执行实习管理,重视实习安全和培养质量,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启发和引导,并结合具体岗位,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 重使用、轻培养 的现象.

五、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在校外非实践基地单位实习的学生须及时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校外毕业实习申请表》(附件4),由院系审核.各院系要严格审查,确保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赴校外实习的学生,应在报到时将《毕业实习手册》交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并与之充分沟通,按时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实习小结,如实反映实习内容、及时反映问题、定期总结实习收获.

4、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除重大疾病、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应聘面试外,不得以其他理由请假;

请假事宜须获得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批准;

请假次数超过2次或单次超过7天的情况,须报校方院系和实习单位负责人批准.实习期间,未履行相关手续均视为无故离开,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要求

1、各院系应认真做好实习动员、组织和安全教育,加强过程管理.对接收我校实习生较多的城市和实习单位,各院系应派员负责学生送达、与实习单位交接、协调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等事宜.

2、校方辅导员需认真核实校外实习生的报到情况,定期抽查在岗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抽检及评优的具体安排,将于实习工作结束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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