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5-01-08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手册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 目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 -

1 - 附件1研究生专业实践免修申请表 -

6 -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 -

7 -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

8 - 附件4专业实践的组织管理架构图 -

13 - 附件5安排研究生进站进行专业实践流程 -

14 - 附件6在站专业实践研究生请假表 -

15 -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工作站专业实习流程 -

1 - 地质工程(油气田勘探与开发地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18 - 地质工程(物探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21 - 地质工程(测井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24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井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27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田开发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30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储运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33 - 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37 - 机械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39 - 动力工程(热能工程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41 -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44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47 - 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51 - 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54 -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56 - 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要求 -

59 -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习报告撰写及实习考核要求 -

62 - 企业实习报告格式 -

63 -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表 -

74 - 在站期间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流程 -

76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费医疗管理规定 -

77 -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

82 - 常见问题解答 -

83 -

一、日常问题 -

83 -

二、政策解读 -

85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 (试行)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 专业学位研究生 或 研究生 )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提高专业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各专业和工程领域应制定有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部分课程学习结束后,需进行一定时期的专业实践.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工程硕士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其它专业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委托培养或大学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且在相关行业工作一年以上或因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专业实践. 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进入我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统一简称 研究生工作站 或 工作站 )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专业实践. 第四条 专业实践实行校内和现场双导师或多导师指导制或导师小组联合指导制. 第五条 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安排主要采取研究生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与研究生工作站双向选择,由学院集中安排进入研究生工作站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在优势专业领域还可采取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结合承担的企业大型工程课题,批量安排研究生进入研究生工作站的方式进行.后一种方式需要学院(研究院,以下统称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实施.研究生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 研究生进站进行专业实践学习前,须认真学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 ,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 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专业实践学习计划由现场导师主导制定.如专业实践是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结合承担的企业大型工程课题,批量安排研究生进入相关企业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的,则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主导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 第八条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并由联合培养基地和学校导师进行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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